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报检书
报
监 须 知 一、装饰施工企业办理装饰工程安全报监手续,必须提供以下料: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中标《通知书》;
3、工程施工合同;
4、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计划(品种、规格、数量)和费用计划;
5、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6、建筑施工企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手续;
7、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二、《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报检书》一式三份。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各一份。
施工企业 | 联系电话 | ||||
建设单位 | 联系电话 | ||||
工程名称 | 工程负责人 | ||||
工程面积 | 安全负责人 | ||||
工程地点 | 开竣工日期 | ||||
工程造价 | 职工总人数 | ||||
施工现场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 |||||
安全管理人员 | 电工 | 焊工 | |||
工程所在地装饰装修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意见 | (章) 年 月 日 |
阶 段 安 全 监 督 验 收 情 况 | 安全监督部门(章): 验收负责人: 年 月 日 |
阶段 安全监督 验收 情况 | 安全监督部门(章): 验收负责人: 年 月 日 |
竣工综合评价结论 |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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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装饰装修工程安全报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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