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临时用电施工防雷一般要求
1、施工现场和临时生活区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字架、脚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机、机具、烟囱、水塔等设施,均应装设防雷保护。若最高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其保护范围按滚球法计算能够保护其它设备,且最后退出现场,则其它设备可不设防雷装置。
2、高度在20m以上的大钢模板,就位后应及时与建筑物的接地线连接。
3、施工现场内所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Ω。
4、做防雷接地机械上的电气设备,所连接的PE线必须同时做重复接地,同一台机械电气设备的重复接地和机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体,但接地电阻应符合重复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塔式起重机的防雷装置应单独设置,不应借用架子或建筑物的防雷装置。
5、各机械设备的防雷引下线可利用该设备的金属结构体,但应保证电气连接。
6、机械设备上的避雷针(接闪器)长度应为1至2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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